最近一直在想「孝順」這兩個字。
我們好像從小就被教導,孝順就是聽話、懂事、不要讓爸媽失望。但我後來發現,很多人努力當一個「乖孩子」,其實不只是因為責任,更多時候,是因為我們很想被愛、被肯定、被看見。
小時候的我們可能學會:只要我乖一點、懂事一點,爸媽就會比較開心。
所以我們開始不敢拒絕、不敢讓家人失望,甚至不敢選擇一個和他們期待不同的人生。
久了之後,表面上這叫孝順,但心裡真正相信的潛意識信念卻可能是:
「只有我犧牲自己,我才值得被愛。」
為什麼我們看不慣「做自己」的手足?
前陣子看電影《雙囍》的時候,我想到同一個家庭裡,有人選擇配合,有人選擇做自己。
這時候真正讓人不舒服的,有時候反而不是對方「沒有付出」,而是我們心裡會冒出很多不平:
為什麼他可以拒絕不做?
為什麼他就可以選自己想要的?
為什麼只有我要負責?
當我們已經在一個家庭關係裡面犧牲太久,看到家裡面任何一個成員活得自由,就會看他特別不順眼。
我們看不慣別人拒絕父母 ➔ 可能是因為自己從來不敢拒絕。
我們覺得手足只顧自己 ➔ 可能是因為我們永遠把自己的需求放在最後。
其實,他們沒有做錯什麼。他只是做了自己,活出了某一部分我們一直不允許自己擁有的人生。
愛家人跟選擇自己,其實可以同時存在
但做自己,真的等於不孝順嗎?
我現在反而覺得,愛家人跟選擇自己,其實可以同時存在。我們真正需要去深究與覺察的是:
「我每一次的付出,是我真的想做,還是因為我害怕不這麼做,就不值得被愛?」
當妳不再需要靠犧牲來證明自己的愛,也不再需要透過委屈來證明自己的價值,妳才會慢慢明白:
只有當妳開始把自己放在重要的位置,別人才會學會尊重妳的存在與感受。
關於作者
Hi!我是 Hannah,你的地球靈性夥伴 🌎
我相信,每個人都是自己人生的創造者。
願我的文字帶給你一些覺察與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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